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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水磨村干部集体涉黑内情

发布时间:2025-05-25

  2019年6月1日,西安警方公开征集5个涉黑组织犯罪线索。其中,以高建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尤其引人关注。

  警方通报称,高建民、高选民、高建宁、高志友、杨黎、倪建存、惠菊玲等人涉及的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。

  2020年7月15日上午9时,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包括37名被告人、30宗犯罪事实、3宗违法事实、涉及10多个罪名的涉黑大案。

  据法院的消息称,此案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对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个别犯罪的定性及事实认定。

  高选民、高建宁、高志友、杨黎、徐明华、惠菊玲、康甲兴、倪建存、高立、高飞、倪元超,积极参加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,是积极参加者。

  从2018年4月陕西省纪委的一份通报看,高建民、高建宁、倪建存3人,是在2018年3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。

  西安市纪委监委的一篇通报中还曾提到,“针对长安区韦曲街道水磨村党支部原高建民组织村民长期阻拦工地、强揽工程等问题,市纪委直查快办,与公检法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,专案组仅用6天时间查清高建民等人违纪违法事实,对高建民等3名党员作出开除党籍处理,公安机关依法对高建民等12人立案侦查。”

  2001年,高建民担任西安市长安区水磨村村党支部,上任之后为把持水磨村基层政权,以培养亲信为手段,扶植高选民为水磨村村委会主任,先后发展高选民、高建宁、倪建存、惠菊玲等十余人入党,违规发展其妻陈亚平、亲戚杨黎入党,安排杨黎进入党支部后将其提拔为支部委员,扶植亲信高建宁、倪建存、惠菊玲等人先后在水磨村担任重要职位,从而逐步控制了水磨村基层政权。

  2001年至案发,高建民通过违规使用“流动票箱”“内定候选人”等手段操纵基层组织换届选举,获选后长期把持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党支部的职位。

  高建民为牟取暴利确立强势地位,依托水磨村村党支部身份,以亲戚、亲信为纽带,组织骨干成员高选民、高建宁、高志友、杨黎、徐明华、惠菊玲、康甲兴、倪建存,纠集高立、高飞、倪元超、高磊毅、高九民、康小明、康凯、康小伟、高群举在水磨村及周边地区大肆实施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、非法占用农用地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、虚开、骗取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  2005年6月,在土地征用过程中,高建民让与他有经济往来的组织成员高建宁具体组织施工,高建宁在施工过程中因征地赔偿与阻挡施工的高某等人发生争执,对高某实施殴打。事后,高建宁、高立、高九民等人又对前往高立家要求赔偿的高某等人再次进行殴打,致2名被害人轻伤一级、3名被害人轻伤二级、3名被害人轻微伤,通过这次事件确立了高建民在水磨村及其周边地区的强势地位,形成了以高建民为首的、结构稳定、人数较多、组织领导明确、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  据指控,高建民依托水磨村村党支部身份,领导、纵容、支持组织成员实施或者亲自实施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、非法占用农用土地、骗取等违法犯罪活动。特别是在水磨村及周边地区的工程建设中,采用阻挡施工、强迫交易、辆等方式,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,迫使被害人以“罚款”“占地赔偿款”等名义支付不合理费用,或者强行承揽土方、绿化工程给组织成员。

  高建民以亲戚、亲信关系和金钱笼络为手段,扶植亲戚亲信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、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、村民小组组长等重要职务,在高建宁因非法、弹药罪被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后,仍让其担任水磨村村委会干部。高建民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,严重侵蚀了基层政权;该组织多次采用暴力、威胁、滋扰、聚众造势等手段,阻挡施工、强揽工程,垄断了当地建筑领域的土方、绿化等工程,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、严重影响了当地营商投资环境;该组织欺压群众、随意殴打他人,致多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,部分受害群众慑于该组织势力不敢报案,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人身、财产安全,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  高建民将犯罪所得用于发放组织成员工资、报酬、旅游费用、购买工程车辆、为组织成员提供“善后”费用,以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、发展。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,高建民还用金钱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,充当他的“保护伞”。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方式,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惩罚或获取其他非法经济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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